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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题 | 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鉴证业务(第1号文) | ||
采购编号 | LAZCFW-2022-0215 | ||
采 购 人 | 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 | ||
代理机构 | 山西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| ||
电 话 | 0355-5968638 | 邮 箱 | |
发 件 人 | 招标代理 | 页 数 | 共1页 |
一、询比采购文件作如下澄清:
询比采购文件“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”的“供应商须知前附表”中原内容:
3.5(6) |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| t不适用 ¨适用。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(格式见第六章“响应文件格式”七、资格审查资料(四)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(五)主要人员简历表)。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“询比采购公告/询比采购邀请书”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,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: “拟配备人员”应由业务总监、项目经理、助理、质控经理等至少4人组成(其中持有注册税务师证不少于2名);派驻现场代表至少由1名项目经理、1名助理组成。 (注:一般工程和服务项目有本项要求。采购人可在此处明确对有关人员上岗证、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件、职称证书、执业证书、社保缴费证明及业绩证明等的具体要求。) |
现变更为:
3.5(6) |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| ¨不适用 t适用。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(格式见第六章“响应文件格式”七、资格审查资料(四)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(五)主要人员简历表)。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“询比采购公告/询比采购邀请书”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,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: “拟配备人员”应由业务总监、项目经理、助理、质控经理等至少4人组成(其中持有注册税务师证不少于2名);派驻现场代表至少由1名项目经理、1名助理组成。 (注:一般工程和服务项目有本项要求。采购人可在此处明确对有关人员上岗证、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件、职称证书、执业证书、社保缴费证明及业绩证明等的具体要求。) |
其他内容不变。
二、联系方式
采 购 人: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王先生 张先生
联系电话:0355-5960559
电子邮件:gaoheqiguan@163.com
代理机构:山西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地 址: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设计公司(潞安集团大楼东侧)二楼216室
联 系 人:郭晓光 王伟
联系电话:0355-5968638
电子邮箱:lagcxmgl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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